7月18日晚间,振东制药(300158)发布公告,2025年7月18日,公司根据相关《裁决书》的要求,支付了最后一笔款项1亿元。截至本公告日,公司已按《裁决书》内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共计5亿元。
公告称,至此,公司与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朗迪公司”)之间关于《药品委托生产合同》及其补充合同、《股权出售协议》相关的所有争议即全部解决。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前述争议向对方提起诉讼/仲裁或其他权利主张。
至于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,公告介绍,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仲裁委员会”)发出的《DE20242588号委托生产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》,朗迪公司就其与公司涉及的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。2025年1月24日,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送达的《(2025)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27号裁决书》,根据仲裁结果,公司需向朗迪公司支付5亿元。
此外,振东制药7月18日晚间还披露了控股股东振东集团质押情况。因自身生产经营要求,振东集团将其持有的732万股股份办理质押,占其所持股份的2.42%及公司总股本的0.73%;截至公告披露日,振东集团累计质押股份为近2亿股,占其持股总数的66.08%及公司总股本的19.86%。
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
股东累计质押情况
振东制药表示,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。振东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106,834,495股,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.35%,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.63%,对应融资余额20,820万元;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85,550,000股(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),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8.31%,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.51%,对应融资余额19,500万元。振东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,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、股票红利、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。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。截至目前,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、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。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、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。
公开资料显示,振东制药从事肿瘤、皮科、消化、泌尿、心脑等仿制药、创新药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,以及种子种苗抚育、种植、加工、仓储、饮片于一体的中药材全产业链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消化系统药、呼吸系统类用药、泌尿系统药、心脑血管药、抗肿瘤药、血液造血系统药、补益药、抗感染药、皮肤病用药。
最新业绩方面,4月20日,振东制药公布2024年年报以及2025年一季报。
年报方面,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.71亿元,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-13.29亿元,主要受重大仲裁事项、信托产品逾期兑付及存货减值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。
公司在年报中进一步解释称,报告期内,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,主要受以下多重外部环境变化影响:1、省级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导致部分品种价格降幅超预期,部分区域市场准入受限;2、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对零售终端客流量产生阶段性抑制,叠加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对OTC渠道的传导效应,根据米内网数据零售药店行业闭店率升至5.7%;3、中药材行业整体下行,市场交易活跃度降低,行业库存压力显著上升,终端市场表现持续疲软,全年综合价格指数同比下降9.6%。
巨潮资讯数据显示,公司2022年~2024年已连续3年亏损,三年净利合计亏损额达14.24亿元。
2025年一季报方面,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.55亿元,同比下降3.53%;归母净利润为116万元,同比下降95%;扣非归母净利润自上年同期亏损859万元成功扭亏,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9万元。
来源:读创财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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